百科

安康公积金贷款

安康市公积金贷款条件:1、借款人为在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且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个人和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申请贷款之日前一年内无提取公积金记录。2、具有稳定的收入、信用状况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用途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和归还在其他金融机构的住房贷款(提供一年期内有效证明材料)。4、有符合《安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保证方式(质押、房产抵押、职工联...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成立于1992年6月,先后隶属于市体改委、市住建局。 2005年5月提格为市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挂牌成立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2年11月依法撤并了各县区管理的公积金管理机构,人、财、物上划,改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属的派出机构,实行“统一决策、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核算”运行模式。其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政策、法律、规定,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作和保值增值,具体承担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目前,市中心内设政办科、业务管理科、计划财务科、信息科和监督检查科5个科室,下辖市直、汉滨、高新、旬阳、岚皋、紫阳、白河、汉阴、平利、镇坪、宁陕、石泉12个管理部,职工120余名(含临聘人员)。

查询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使用个人身份证号码及密码登录安康市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http://cx.ak163.com/gjj/

个人住房公积金办理

一、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审批程序

(1)、缴存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登录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单位资助部分审批表》;

(2)、将第一项表格按要求填写一式三份,单位法人在《住房公积金单位资助部分审批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持营业执照(或注册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交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审核无误后为该单位及其职工办理开户手续;

(3)、单位携经核准的《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纸质或电子档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指定的受委托银行办理缴存手续;

(4)受委托银行出具缴存凭证。

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按照安政{2009}35号文件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首次建立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不低于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已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从2009年元月起,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提高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最高不超过12%。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其中,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存基数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国家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暂时保留的改革性补贴等项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存基数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作、绩效工资、国家设立的津贴补贴、暂时保留的改革性补贴等项目。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超过安康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四、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在人社局办理档案托管的从业人员等

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均可自愿以个人名义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我想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安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事指南》,下列情形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需要提供相应资料:

一、购买一手房:1、单位介绍信;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商品房销售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一年内);5、销售税务发票(有效期一年内)原件及复印件。

二、购买二手房:1、单位介绍信;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一年内);5、《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一年内);6、契税完税证(有效期一年内)原件及复印件。

三、集资建房:1、单位介绍信;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有关职能部门关于集资建房的文件批复原件及复印件;5、单位集资建房方案和参加人员名单原件及复印件;6、建房单位出具的加盖财务章的收款收据(有效期一年内)原件及复印件。

四、建造(翻建)自住房:1、单位介绍信;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5、《基础开挖通知》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一年内)原件及复印件。

五、大修住房:1、单位介绍信;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房屋所有权证》;5、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6、公积金管理中心派员核实(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不得支取)。

六、离休、退休:1、单位介绍信;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离休、退休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单位介绍信;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八、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单位介绍信;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购房贷款合同;4、有效还款凭证(还款账户存折等)或证明(银行扣款记录并加盖业务章)原件及复印件;5、当月银行借款余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九、出国、出境定居:1、单位介绍信;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国、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职工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1、单位介绍信;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代理人与死亡者或依法宣告死亡者的夫妻证明关系或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书、遗赠书原件及复印件;4、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1、单位介绍信;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调令原件及复印件。

1)为维护缴存职工利益,单位没有按时(欠缴六个月以上)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予受理;

2)两年之内不得重复提取;

3)除销户提取业务,其他提取业务提取人账户内必须保留一年缴存余额。

详细可查询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akgjj.gov.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