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

崇左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崇左公积金管理中心

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直属崇左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独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中心内设5个科室下设6个管理部(即综合科、归集科、计划信贷科、财务科、稽查科、扶绥县管理部、宁明县管理部、大新县管理部、龙州县管理部、天等县管理部、凭祥市管理部)。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对全市(含6个管理部)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

崇左公积金查询

崇左市尚未开通网上公积金查询,你可以按以下方法查询

(1).带上个人的身份证,到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直接查询;

(2).拨打崇左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电话查询。公积金查询热线:0771-16822111

地址:广西崇左市江南路

邮政编码:538001

崇左公积金提取

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提取材料:

(一) 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二) 出境定居的,提供离职证明及在国外的长期居住证明;

(三) 到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辖区外工作的职工需提供到辖区外工作的证明;

(四)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五) 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两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的,提供劳动关系解除书,住房公积金封存证明;非城镇户口从业人员、非广西籍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提供劳动关系解除书和本人户口簿;合同期限在一年(含)以内的短期用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提供劳动关系解除书、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六) 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被宣告死亡证明或被宣告失踪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

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是指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

提取流程:

(一) 缴存人或委托代办人持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证明资料及经单位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当场受理提取业务;

(二)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提交的证明资料进行审核;

(三)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中心将资金转至提取人所在单位或提取人个人银行账户,不得支付现金。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应将申请资料退回缴存人,并告知不予提取原因。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支付凭证,登记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