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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损失计入什么科目(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计入什么科目)

坏账损失是什么科目。一般来说,企业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应收账款本身的坏账损失,另一部分是应收账款到期后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这两种情况都会导致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甚至出现经营性亏损。因此,企业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计提比例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一:坏账损失是什么科目借贷方向

企业在销售的过程中,赊销的情况不可避免。在赊销的过程中,企业还是很被动的,客户万一不及时还钱,企业也会很无奈。

不仅如此,企业为了更准确地进行财务核算,坏账准备是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坏账准备的借贷方向表示什么意思?

“坏账准备”科目的借方表示减少,贷方表示增加。即企业在计提坏账准备时,登记在“坏账准备”科目的贷方,坏账准备实际发生时,登记在“坏账准备”科目的借方。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已经核销的坏账,又收回时也需要通过“坏账准备”科目进行核算。具体来说,企业核销的坏账又收回时,先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坏账准备”,再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

一般来说,企业会按照应收账款的总额,按照一定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或者把坏账准备进行分类以后,再计提坏账准备。

“信用减值损失”还是“资产减值损失”?

在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之下,减值损失分为了两部分。即“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那么这两个会计科目应该怎么使用呢?

其实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信用减值损失”属于从“资产减值损失”里面分离出来的科目。

“信用减值损失”只要核算金融资产等情况的损失,而“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核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其他资产的减值情况。

比方说,企业对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就需要通过“信用减值损失”进行核算,而不是通过“资产减值损失”进行核算。

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的时候,千万不能弄错了。企业的财务工作人,也需要时刻保持不断学习的心态才可以。

税法可不承认坏账准备

企业计提坏账,是为了更加严谨地进行会计核算。但是,毕竟企业计提的坏账,并没有实际发生。这样的做法虽然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但是却不符合税法的规定。

从根本来说,会计的核算规则是权责发生制,而税法的核算规定是收付实现制。也就说在会计上,只要经济业务发生了,企业就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核算。

但是,税法并不认可会计的核算规则。企业既有可能发生的损失,会计上面可以按照谨慎性的原则进行核算,但是税法上面只认可实际发生的损失。

结合税法和会计规定的差异,坏账准备自然不会被税法认可。如果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还存在坏账准备,那么企业就需要进行纳税调整了。

从税法角度来说,企业计提坏账准备后,会直接冲减企业的利润,从而使企业少缴纳税款。

如果企业的核算没有问题还好;如果企业故意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地,那么国家的税收就不能得到保证了。可以说,这也是税法不承认坏账准备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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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坏账损失是什么类科目

资产减值损失属于损益类科目,坏账准备属于资产类科目,是应收账款的备抵科目。
资产减值损失是指因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而造成的损失。 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范围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除特别规定外的其他资产减值的处理。
坏帐准备帐户是应收帐款帐户的备抵帐户,其贷方登记企业按规定提取的坏帐准备金,以及重新收回的以前年度发生的坏帐损失;借方登记已确认坏帐损失的冲销数;余额在贷方,表示已提取但尚未冲销的坏帐准备金。
一、资产减值损失的会计处理
1、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资产减值等准则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2、本科目应当按照资产减值损失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企业根据资产减值等准则确定资产发生的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抵债资产——跌价准备”、“损余物资——跌价准备”等科目。
4、企业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等后,相关资产的价值又得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款损失准备”、“抵债资产—— 跌价准备”、“损余物资——跌价准备”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5、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坏账损失的核算应采用备抵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可以按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赊销金额百分比法等计提坏账准备,也可以按客户分别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允许扣除的坏账损失,原则上必须遵循真实发生的据实扣除原则。
企业提取坏账准备金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除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外,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超过国家税收规定的部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资产减值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坏帐准备
坏账准备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一、应计提坏账准备的计算
年末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当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坏账准备”的借方余额-“坏账准备”的贷方余额。
二、坏账准备计提、核销、坏账收回的相关会计分录
(1)年末计提坏账准备时,
①年末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数>0
②年末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数<0
③年末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数=0,则不作会计分录
(2)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时,
(3)已转销的应收账款在以后又收回时,
资产减值损失是损益类科目,坏账准备是资产类的备抵科目。
资产减值损失(asset impairment loss;Assets Devaluation)是指因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而造成的损失。 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范围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除特别规定外的其他资产减值的处理。
《资产减值》准则改变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减值准备计提后可以转回的做法,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消除了一些企业通过计提秘密准备来调节利润的可能,限制了利润的人为波动。资产减值损失在会计核算中属于损益类科目。
坏账准备是指企业的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计提的,是备抵账户。企业对坏账损失的核算,采用备抵法。在备抵法下,企业每期末要估计坏账损失,设置“坏账准备”账户。备抵法是指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至少每年末)估计坏账损失,提取坏账准备并转作当期费用。实际发生坏账时,直接冲减已计提坏账准备,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账款余额的一种处理方法。
按照会计要素分类的话,“资产减值损失”属于损益类,“坏账准备”是属于资产类科目,如果按照会计科目的用途和性质分类的话“坏账准备”是“应收账款”的备抵账户。
资产减值损失——损益类
资产减值损失、坏账准备属于资产类科目,准确的讲属于资产备抵类科目。

三:坏账损失计入哪个科目

坏帐损失是指企业无法收回部分的应收款项而发生的损失。在我国实际工作中,这部分损失,不得列入费用成本,而是作为营业外支出的财产损失处理。发生损失经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领导批准转销时,借(或减)记利润帐户(营业外支出项目),贷(或减)记有关的应收款项帐户。
坏账损失是已经确认应收而又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所产生的损失。按照有关会计准则,具有以下特征之一的应收账项,应确认为坏账损失:
(1)因债务人单位撤销,依照企业法进行清算后,确实无法追回的应收账款;
(2)因债务人死亡,已经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直接转销法;二是备抵法。
直接转销法是指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直接借记“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这种方法核算简单,不需要设置“坏账准备”科目。关于直接转销法,我们还应掌握以下两个要点:
第一,该法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
第二,在该法下,如果已冲销的应收账款以后又收回,应做两笔会计分录,即先借记“应收账款”科
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科目;然后再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备抵法是指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前,就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估计损失,并同时形成坏账准备,待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再冲减坏账准备。估计坏账损失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
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即符合前述的三个条件之一),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时,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
至于如何估计坏账损失,则有三种方法可供选择,即年末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
应用年末余额百分比法时,坏账准备的计提(即坏账损失的估计)分首次计提和以后年度计提两种情况。首次计提时,坏账准备提取数=应收账款年末余额×计提比例。
例:(1)2008年末提取坏账准备200000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200000
贷:坏账准备200000
(2)2009年六月发生坏账22000元
1、严格甄别坏账损失是否属因应收款内容,有无不属应收款内容却列入应收款,造成人为的“坏账”。
2、有无逾期未满三年的应收账款都按坏账损失处理的现象。
3、有无虚假的坏账损失,如企业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虚开销售收入,形成一笔假的应收账款,又不及时清理,挂账三年以上,名义上形成坏账损失。
在审计中下列各项按规定不应列入计提范围:
1、计划对应收账款进行重组的;
2、同关联方发生的应收账款;
3、其他逾期款项,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另外,对企业持有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和预付款不能直接计提坏账准备。应收票据虽然属于应收款项,相对地说应收票据发生坏账的风险比较小。
尤其是银行承兑汇票,即使有确凿的证据表明企业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也只有在应收票据票面金额转入应收款后,才能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为核销坏账准备的提取和转销,会计上应设置“坏账准备”科目。企业提取坏账准备时,应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坏账损失实现转销时,应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但在会计实务操作中,有些企业为了简化核算,对已确认的坏账损失又收回的,会计分录直接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坏账准备”。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于已确认的坏账损失,以后又收回的,应先恢复应收账款明细,再将收到的款项增加银行存款,减少应收账款。
这样,一方面便于分析债务人财务状况,反映出债务人企图重新建立其信誉的愿望,另一方面使“管理费用”和“坏账准备”这两个会计科目核算更加清晰,对这一现象审计中应加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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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计入什么科目

企业坏账无法收回会计分录如下,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因为企业发生坏账损失,确认无法收回,但必须是有确凿的法律依据,例如,债务人死亡,其遗产不足以偿还债务人破产及清算的资产不足以偿还,所以冲减应收账款,跟那个啥,也就是将应收账款进行核销。


五:确认坏账损失计入什么科目

坏帐损失应通过计提坏账准备来处理。一般分录如下:1、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资产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2、发生坏账时: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