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十大权力部门,国家十大权力部门有哪些
中国各个职务的权利有什么排名
中国职位权力顺序排名 1
国家级正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
国家级副职:
国家副主席,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省部级正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各人民团体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
部队正军职干部如江苏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
省部级副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和副部级机关正职,
各人民团体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
副省级城市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副部级高校正职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
厅局地、正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
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厅局地、副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
中国职位权力顺序排名 2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公务员法》第十九条规定,
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
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中国职位权力顺序排名 31、中央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一级;
2、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书记:二至三级;
3、中央各部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中纪委副书记:三至四级;
4、中央各部副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副书记、常委,中纪委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四至五级;
5、中央各部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书记,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副书记,巡视员:五至七级;
6、中央各部副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副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地、盟市、州、直辖市的区、委委员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常委,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纪委书记,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7、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书记,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纪委副书记,调研员:七至十级;
8、副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常委,地、盟市、州、直辖市的区、纪委委员常委、,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书记,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9、科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乡镇、党委书记,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副书记,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10、副科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乡镇、党委副书记,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常委,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11、科员:九至十四级;
12、办事员:十至十五级。另外,各级党的机关中与上述职务相对应的其他职务,也适用上述规定。
国家十大监督体系包括哪些
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
我国的行政监督体系包括行政系统外部的监督和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行政系统外部的监督有: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社会与公众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有:上级政府的监督,政府内部的监察、审计、法制等部门的监督。
国家监督是以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为主体,以国家的名义,依法定职权和程序进行的具有直接法律效力的监督。主要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主体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立法监督和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
监督体系对维护法治,捍卫民主,防止专横,抑制腐败,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行其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方面。
扩展资料:
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各自有着不同的职能和优势,各自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党内监督是整个监督体系的核心,民主监督是一种自下而上的非权力性监督,法律监督是一种专门性和程序性的监督,舆论监督是监督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
这四种监督,既目标一致又相对独立,既各司其职又优势互补,既相互制约又共同作用,各有各的特点,相互不可替代,彼此构成了一个纵横交错、严谨周密的监督网络体系,形成了监督的整体合力,发挥出监督的整体优势。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解读:建立健全监督体系
政府十大行政管理部门都有哪些
在我国各级的基层政府部门中,人员的结构是非常复杂的。可能很多人以为,在政府部门工作的都是公务员,手中都有着不小的权力,都能代表政府,甚至把他们认为都是官员,其实这些都是错误的认识。大体来看,基层政府部门包括三类人员,即正式人员、临聘人员、公益性岗位,现在我们去看看,他们都有什么区别和不同。
第一类:正式人员。也可以理解为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政府工作人员。在身份上,这一类人员又包括两类,一类是公务员,一类是事业单位人员。他们具有正式的编制和身份,一般都需要正式的招考才能进入,入口关是非常严格的。当然,在特定情况下,事业单位的人员可以通过人才招聘进入,但往往是针对那些特殊的人才,其余的都要经过各地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考才可以。
在职责上,这两部分人员在基层政府中又有一定的区别,公务员一般负责行政管理,而事业单位人员主要负责一些行政管理的辅助工作和专业性的工作。当然,在基层政府部门,特别是县乡两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混岗使用的情况非常突出,所以很多人分不清楚他们的区别。在待遇上,这两者也是有区别的,一般事业单位人员的待遇会低于公务员待遇,比如大家熟知的公车补贴,事业单位人员就没有,仅仅这一项,差距每月就有600元左右。
第二类:临聘人员。这一类人员越是在基层,所占的比例越大。主要是有关的基层单位为弥补人员的不足,临时聘请的一些人员。有的用于辅助单位开展一些工作,而有的单位可能把它作为正式的人员来使用。这一类的人员常见于政法系统和城管系统,特警队员、联防队员、巡逻队员、城管队员等等,多数都属于临聘人员。整体来看,这一类人员数量大、工资不是很高、素质也参差不齐,导致在工作中频频引发舆情关注。他们手中其实是没有实际权力的,主要是配合我们正式的人员开展一些辅助性的工作,当然也不排除有些单位实在没有人员,让这些临聘人员开展工作的。比如我们的协警,有时候在履行执法的时候,是没有正式人员的。
第三类:公益性岗位。这个在基层政府其实不少,主要集中在乡镇的站所和城市社区的工作人员,很多都是这样一类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益性岗位其实正儿八经的来说,它不算是正式的岗位,而是国家针对就业困难人群的一种补助政策,一种过度的政策。让难就业的人群在一定时间内实现稳定的就业。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工资比较低,一般参照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进行,也没有编制和身份,而且公益性岗位最多只能干三年,三年之后不能再享受公益性岗位的补助,三年之后被解聘只能领取失业救助金,不能按照劳动法的安排获得解聘工作的补助。
这三类人员就是基层政府部门有关人员的构成,大家清楚了吗?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最有实权的十大部委
中国十大部委有农业部、国资委、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民政部、人社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住建部。发改委的实权是比较大、比较全面的,被形象地称为“小国务院”,因为像财政部、公安部、外交部、国防部这些实权部门也很有权力的。所以说权力是多方面的,没有可比性,分不出谁的权利最大,人们都会有不同的理解,如果要说权力最大,当属人民的权力最大。
最有实权的十大部委有哪些,在26个部委中选十个最有实权的部委并没有统一标准,因为每个部委负责的内容不同,网络上介绍过最有实权的十大部委名单如下供大家参考:
(1)、人社部: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农业部:专管农村部门建设、发展、文化、交通、土地;
(3)、民政部、是主管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4)、国资委、监管中央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5)、工信部:中央将国家发改委的工业管理有关职责、国防科工委除核电管理以外的职责,以及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信息化;
(6)、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养护,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海事(水上交通)管理、航空、邮政五大块;
(7)、商务部:商务部是主管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8)、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土资源部管理的主管全国测绘事业的行政机构;
(9)、住建部:研究拟定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10)、国家发改委: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