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期执行啥意思死刑缓期执行由谁执行
死刑缓期三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法律主观: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有如下解释:死刑缓期执行,是我国刑法所独有的一种刑罚制度。它适用于那些应当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罪犯。死刑缓期执行期限固定为两年。实行这个制度,是为了体现不废除死刑,但杀人要少的政策。它没有放松对罪大恶极的罪犯的惩办,同时又给某些罪犯以悔罪自新、重新作人、争取减刑的最后机会。这种制度,对于分化瓦解敌人,惩罚和改造罪犯是有利的,而且可以为国家保存一批可以利用的劳动力。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死刑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
死刑缓期执行,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即死刑缓期执行,又称死缓。
死刑缓期执行是指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不需要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宣告缓期执行两年,即缓期执行,也称为缓期执行。缓期执行死刑不是独立的刑种,而是执行死刑的方式。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前提和立即执行死刑一样,是极其严重的罪行,应判死刑。按照具体情况和悔罪表现,不能立即执行死刑。
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的区别主要有四个方面,适用的对象不同,缓刑是指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具有良好认罪态度,在判刑适用处适用缓刑,而死刑缓刑是指死刑犯但又不必立即执行的犯人,死缓考验期结束后看表现可改为无期徒刑。第二个是执行的方法不同,缓刑的犯人不必进入强制性改造机构,在社区进行矫正,而死缓的犯人必须关押。
死刑缓期执行的意思是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执行的一种制度,主要是对那些不用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适用的。一般不是及其恶劣的案件都可以判死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判死刑,缓期1年是什么意思
死缓,即死刑缓期一年执行。从字面意义容易被理解为关押一段时间后再执行死刑。事实上,死缓与古代的“斩监侯”类似,均是给予犯人一个免死机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只有在两年期限内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才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因此,死缓犹如悬于犯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当死刑的利剑落下,末日就真正来临了!
那我国的死缓,到底要不要执行涅?
A:分两种情况。
1.如果这个死刑犯,送到监狱之后,两年之内,没有再次故意犯罪,则报请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即从死刑变为无期徒刑或25年徒刑(通常是无期徒刑,25年那种是有特别重大的立功表现才行),也就是保住一条命了。
2.如果这个死刑犯,送到监狱之后,两年之内,居然还敢再次犯罪,查证属实的,就新帐老账一块算,对新的犯罪予以定罪量刑,然后再把之前的死刑判决考虑进来,决定执行死刑,按照程序逐级上报,高法核准之后就真的掉脑袋了。
Q:没谁那么傻,死缓了还去故意犯罪?
A:所谓不做死就不会死,还真有这样的案例,通常是越狱、故意伤害等犯罪。比如2004年的这个案例,判了死刑缓期执行居然还敢越狱;2009年这个案例更狠,直接殴打哨兵枪械企图暴狱,结果就是满足了他们的愿望……
当然,这些都是极罕见的案例,绝大多数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都是能活下来的。
Q:考验期要做多大的事情,才会执行死刑?
A:要到犯罪的程度。也就是说,对考验期内的行为,不能仅仅是监狱方面认定即可,而是要由监狱侦查完毕,检察院起诉,法院一审、二审判决认定构成了新的犯罪,才会决定执行死刑。注意,必须是故意犯罪,过失犯罪不论。
Q:如果考验期不再犯罪,是必须改判吗?
A:是的,依法必须改判。
Q:如果过了考验期,但法院还没来得及改判,又去犯罪了,怎么算?
A:依然视为已经改判,不能再直接执行死刑。而是先补一个裁定,从死刑减刑到无期徒刑;再对新的犯罪进行审判,把新的刑罚和无期徒刑放在一起,决定新的刑罚(只可能是两种结果:实际执行无期徒刑,实际执行死刑,后者特指新的犯罪本身也已经足够判死刑的情况)
Q: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有期徒刑的缓刑有多大差别?
A:大了……判处死缓的犯罪人,立即交付监狱羁押,并且要从事生产劳动;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人,在判决生效后,释放回家。
Q:那有期徒刑的缓刑会有什么后果涅?
A:分两种情况。
1.被判有期徒刑又缓刑的人,进入一个所谓的考验期,也就是“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里头的那个“三年”。在此期间,如果此人故意犯罪,或者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是拒不服从缓刑规定(比如每周去派出所报到一次),监狱方面都可以立即报告法院,由法院决定撤销缓刑,实际收监(去捡肥皂……)
2.如果这犯罪人,在考验期内,遵纪守法,平平安安的度过了,则到考验期结束时,由法院宣布考验期结束,原来的判决不再执行。注意,不是说原来的刑罚执行完毕,而是不再执行。
死刑缓期一年是什么意思
判死刑,缓期1年,就是一年以后执行,但是在这一年中没有发现其他犯罪情况,就可以减为无期徒刑,在无期徒刑服刑期间,可以减为有期徒刑。中国死缓都是缓刑两年,没有一年的。
扩展资料:
缓期即缓期执行,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一种刑罚裁量制度。缓刑不是刑种,而是刑罚具体运用的一种制度。死缓是死刑缓期执行的简称是死刑的执行制度,不是一种刑罚方法,也就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
(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说明,判处三年以上徒刑的罪犯,不能缓刑。(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此外,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缓刑的考验期:
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